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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点击数()


廊安政办[2010]10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河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做好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廊政办〔2010〕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适用范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直接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三)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危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与依据。

(四)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与依据。

(五)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与依据。

(六)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与依据。

(七)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有关规定,填写《安次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附样表),并提供以下要件:

1.公民的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及编号、联系方式等

2. 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等

3.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4.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5.申请提交时间。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接受申请的行政机关对申请人身份、申请原由进行验证审核。

(2)接受申请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领导小组对申请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审查。

(3)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先报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综合股审核,特别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报区委保密局审核确定并签署意见后,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遇有全局性、复杂性情况或者需要政府审核的内容,在履行以上程序基础上,报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审定后,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8)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9)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要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10)各级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如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一事一申请”的原则

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一个申请要求公开分属多个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别和项目繁多,受理机关既不能如需提供,又难以一一指明哪条信息不存在,哪条信息属于哪个行政机关公开,影响了办理时效。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同时,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拆分过细,即申请人就一个具体事项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多个内容相近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对现有的信息进行拆分处理才能答复,受理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对所提申请作适当归并处理

(二)加强完善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各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要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遇到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申请,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商会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遇有涉及全区的全局性、复杂性情况或者需要区政府审核内容的信息公开申请,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对是否公开应先提出审查意见,报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综合股、区委保密局审核后,报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审定。

(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相应机构、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各单位要建立依申请公开卷宗归档制度,认真保存申请原件、来往信函、答复材料等,为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保存依据。

(四)及时收集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该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创新;二是与解决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起来,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三是与促进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安次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docx


 

 

○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