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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度项目建设专项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办处、廊坊高新区管委会、龙河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度项目建设专项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度项目建设专项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全区各部门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积极性,以高质量的项目建设推动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廊坊高新区、龙河高新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省市重点项目。对省市重点前期、开工、续建、投产项目的申报数量、推进情况以及投资完成率、开工率(入统率)、结转率进行考核;
2、全区投资5000万以上重点项目。对全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类、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房地产类项目的入库情况、推进情况、领办代办情况进行考核;
3、配合做好全区重点项目推进的其他类工作。对各园区、各镇、办事处组建工作专班、报送项目资料、开展拉练观摩及其他推进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区发改局按照考核内容分别计算得分,每项考核和内容第一名得满分,其他名次按照比例计算分值,相加得出总分。为均衡考核单位的项目建设基础,设置A、B、C三个考核排位组,每组进行统一考核,根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名;
考核排位A组:廊坊高新区、龙河高新区、安次高新园
考核排位B组:杨税务镇、仇庄镇、落垡镇、码头镇、调河头镇、葛渔城镇、东沽港镇;
考核排位C组:光明西道、银河南路、永华道、北史家务镇;
(一)省市重点项目(合计50分)
1. 省市重点数量(20分)。指年度纳入省市重点前期项目及建设项目(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投产项目)数量。计分方法:按项目总投资进行计分。列入省重点项目,投资2-5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5分,投资5-10亿元的每个项目计1分,投资10-50亿元的每个项目计1.5分,投资50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计2分;列入市重点项目,投资0.5-1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1分;投资1-5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25分;投资5-10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5分,投资10-50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75分,投资50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计1分。满分20分。
2. 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10分)。指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占当年计划投资比率。计分方法: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到100%的按投资完成率乘以10计分。
3. 省市重点新开工项目开工率(10分)。指年度省市重点新开工项目数量占计划开工项目数量的比率。计分方法:上半年省市重点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达到100%的得10分,每未开工1项减5分,最高减10分;全年未达到100%的,每未开工1项减2分,最高减10分。
4. 省市重点前期项目结转率(10分)。指年度的省重点前期项目完成入统的项目占全部前期数量的比率,计分方法:全年省市重点前期项目开工率达到100%的得10分,每未开工1项减2分,最高减10分;
(二)全区投资5000万以上重点项目(合计30分)
注: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包括:产业类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公共服务类项目、房地产类项目。
1. 重点项目入库数量(10分)。指年度纳入“七个项目库”网络平台(注册库、前期库、续建库、投产库)的重点项目数量。计分方法:按项目总投资进行计分,投资2-5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25分,投资5-10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5分,投资10-50亿元的每个项目计0.75分,投资50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计1分,满分10分。(列入省、市重点项目不重复计分)
2.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10分)。指年度纳入“七个项目库”网络平台的重点项目按照“四色管理法”的推进情况。计分方法:平台项目均为绿色、白色的计10分,每1个项目为黄色减1分,最高减10分;每1个项目为红色减2分,最高减10分。
(注:绿色项目为建设进度较快、能够超计划推进的项目;白色项目为建设进度正常、能够按计划推进的项目;黄色项目为建设进度较慢、未按计划推进的项目;红色项目为建设进度非常慢或基本停滞的项目。)
3. 重点项目领办代办情况(10分)。指年度对纳入“七个项目库”网络平台的重点项目的领办代办情况。计分方法:领办代办项目数量第1名的得10分,其他按照领办代办数量完成比例分别算分。
(三)其他项目推进工作(合计20分)
对各园区、各镇、办事处当年其他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分方法:对建立工作专班、及时报送项目资料、配合做好拉练观摩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计分,第1名的得20分,其他按照项目数量完成比例分别算分。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统一按照全区年底考核各园区、各镇、办事处重点项目方面的权重得分比例进行计算(如:2022年廊坊高新区项目考核权重分为30分,高新区实际得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为:100×30%=30分),考核结果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布并上报区委、区政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考核指标每年度考核一次,并每季度测算通报一次。
五、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专项考核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区发改局负责考核具体工作,明确专人抓好工作落实。
1.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汇总各园区、各镇、办事处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和分值计算;负责对各项指标得分进行复核复审,提出各地各单位定期测算和年度考核结果建议;负责按程序将各园区、各镇、办事处定期测算和年度考核结果建议呈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示。
2.被考核单位应及时、真实、全面提供考核工作所需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隐瞒应予提供的资料和情况。
3.考核过程自始至终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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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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