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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关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

关于2025129-2025年12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29-2025年1217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217-1225(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2019376

传真:0316-2362952

通讯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和常甫路交汇处安次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B座4楼403

邮编:065000

2025129-2025年12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廊坊市木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塑料托盘项目

廊环安管[2025]17

2

华电(廊坊安次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 150MW光伏项目

廊环安管[2025]18

廊坊市木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塑料托盘项目审批意见.PDF

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 150MW光伏项目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