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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MW光伏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点击数()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牛角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MW光伏项目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大范口村西侧,桃园村南侧,马道口村东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9952公顷,其中:农用地0.9952公顷园地:0.9952公顷),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3,区片价标准为142.5000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方式与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项目用地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以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廊坊市安次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意见的通知(〔2023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本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212日至20263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anc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001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6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