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可交易排污权核算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交易主体审核工作,有效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河北省可交易排污权核算技术大纲(试行)》中相关要求,现将排污权交易的排污单位污染物总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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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排污权台账.xlsx
附件:1.《交易排污权台账》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