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廊坊市安次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廊坊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贵,副主任马昌钊、周克俊、李宝东出席会议。李宝东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永民,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财政局局长尹义涛,区法院院长李少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树贵,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名,实到2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版);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财政总决算情况的审议意见》《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九届四次人代会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刘静等同志辞职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田晓欣等4名同志的区九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杨鹏等12名同志申请辞去廊坊市安次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廊坊市安次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刘淑旺、李琳、陈明明等3名同志为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听取和评议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的述职报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人事任免职事项,现场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新修改的《监督法》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不少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理解领会《监督法》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加深对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吃透修改内容、把准监督任务、依法有效监督,要加强学习培训,把新修改的《监督法》纳入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培训学习重要内容,强化系统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要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和审计监督工作。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有针对性制定办理措施,高质量完成了大部分建议的办理。建议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强大动能。审计部门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狠抓审计整改督导工作,相关部门统筹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审计监督作用发挥明显。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更加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三要认真谋划明年工作。人大机关各委室要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查漏补缺,客观实在地总结好年度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要继续发扬,不足之处也要认真改进。对于明年工作,各委室要根据区委要求和新修订的《监督法》进行安排,办公室要在此基础上,尽快拿出工作要点,确保常委会明年工作能够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